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的資料: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説明材料。另外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1、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2、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3、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4、個人或者單位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時,需要按照規定提交齊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須攜帶的原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