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存根聯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發票存根聯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發票存根聯的保存期限是五年。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應當按照税務機關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税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開具發票後的記賬聯作為記賬原始憑證附件保存,所以同憑證保管年限一樣是30年。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丟失發票以及擅自損毀發票的,由税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税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存根聯用途:一般是指已開具的發票用來存檔的,發票聯是給對方用來做賬的,抵扣聯是給對方用來抵扣進項税額的,記賬聯是自己開完發票後用來記賬的。

存根聯放入記賬憑證裏,按規定是不應該另外保存,應由單獨保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