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税每年都要交嗎

上海房產税每年都要交的,個人每半年繳納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下半年在十月份,按當地税務機關規定的日期繳納入庫。個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可以分月、分季或全年一次繳納,但不能跨年度預徵税款。

上海房產税每年都要交嗎

上海房產税自2011年開始實施,已執行10年,並非最新出台。最新發布的《通知》只是10年前政策的延續重新公佈,但並沒有實質性的變化。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出台《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的暫行辦法》(滬府發〔2011〕3號)(簡稱“《暫行辦法》”),決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向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居民家庭及新購住房的非上海居民家庭徵收房產税。同時明確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積予以扣除。

為了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的若干問題進行明確,2011年1月30日,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税務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又聯合發佈《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税[2011]10號),這是此次引起大眾關注的《通知》文件第一次印發。

2016年,經評估,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税務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認為《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税〔2011〕10號)繼續有效,於當年1月18日發佈《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繼續有效的通知》(滬財税〔2016〕2號),要求各部門按照執行。這是《通知》第一次延期。

2020年12月31日,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發文關於《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解讀材料,內容強調重新制定的《通知》僅對其中涉及税務機關及區縣的表述進行了調整,文件名稱、文件主要內容,均與原《通知》一致,未發生變化。《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