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繳納需要哪些材料

1、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房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3、委託他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4、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提供準購證。

5、因面積增加補交契税的,須提供購房合同、契税完成税證明、房產局認可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實測結果報告書、身份證明。

房屋契税繳納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報

納税人領取、填寫《契税納税申報表》(一式兩份)。

《契税納税申報表》可直接登錄南寧市地税局網站()的表單下載版塊下載填寫,也可到辦税服務廳領取填寫。

二、初審

受理人員對《契税納税申報表》和納税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受理人員應告知納税人不通過的原因,並指導納税人重新填寫《契税納税申報表》或補充需要的相關資料,初審通過的,由受理人員簽收《契税納税申報表》及相關資料。

三、繳納税款

(一)將納税人申報的房屋、土地的成交價格與評估價格、市場價格進行比對,核定納税人房屋、土地的計税價格,計算納税人應繳納的税款,出具審核意見,製作《房地產交易納税申報審核表》。

(二)將經審批的《房地產交易納税申報審核表》的計税數據交納税人進行簽章確認。

(三)將蓋有地税部門徵收章的《房地產交易納税申報審核表》傳遞給開票人員。

(四)納税人繳納税款,領取契税完税憑證。

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1、房屋買賣合同。

2、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3、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4、委託他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現賣方繳納契税的完税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