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怎麼退契税

符合首套房退契税條件的購房者,卻沒有享受契税優惠,已經按照法定税率3%繳納了契税,並且已經取得了由税務機關出具的税收完税證明,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税務機關申請退還多繳納的契税。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首套房怎麼退契税

1、退税申請書即退房人要求退契税的申請報告書;

2、退房人與開發公司簽訂的退房書面協議(要蓋手印或蓋章);

3、退房人已經收到退房款的收款證明並蓋手印;

4、退房人已交契税税票的原件和契税申報表的原件;

5、開發公司要求退房人辦理退期房契税的報告;

6、由市房管局商化辦辦理已作廢的售房合同原件;

7、房屋權屬檔案(紙質)查詢結果(近日)原件

8、土地證房產證房屋買賣協議原件6份以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備註:複印件4份

9、經審核批准後,退房人退税時需要帶身份證、領取退契税的收據(本人蓋手印)取款。

1、房產局執行個人購房標準,財政部房產新政規定,對2008年11月1日及以後簽訂購房合同,並初次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暫統一調整到1%。

這一契税優惠規定的三個前提條件之一,便是享受優惠的商品房必須為業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產局和財政局給出了答案。

2、查詢初次購房信息,以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為查詢依據。受理個人初次購房信息查詢時,需審核查詢人身份證明、商品房預(現)售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本人不能親自查詢時,受託人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3、以購房人為單位,基於購房產權信息系統的界定標準,規定在產權登記信息庫中,無產權登記記載的,或者有產權登記,但是產權來源是自建、繼承、贈與、房改、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的,都屬於初次購房,房產局產權市場處將給予出具《初次購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