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房是否可以不交物業費

不收房不可以不交物業費,一般來説,業主雖然還未收房,但前期物業服務工作事實上已經展開,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也已經生效,而有關業主空置房物業費收取標準一般會在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中予以體現。空置房的物業費標準到底是多少,因所在城市、物業公司不同也會有所不同。

不收房是否可以不交物業費

1、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2、與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適應。要根據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來確定,收費標準過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費標準過低,則物業管理公司賠本服務,這又違背市場規則。

3、優質優價,兼顧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務檔次越高,則收費標準越高,特約服務一般比公共服務的收費標準要高,對商業部門的收費比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收費一般要高。

4、微利原則。物業管理服務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餘,否則服務項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賠本就越多。

5、公平原則。

(一)購房者為避免糾紛可採取如下措施:

1、簽署物業管理公約時,應就有關收費的條款仔細審核,有不合理的要經過協商修改後才能簽署。

2、儘早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對住、管雙方的行為加以規範、約束。

(二)糾紛出現後,可以採取如下措施進行解決:

1、業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反映,由管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

2、不能協商解決的,有關收費標準又是由物價部門核定的,業主、使用人或管委會可提請物價部門重新核定,物價部門可依據物業管理實際發生的費用,結合其服務內容、質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見重新核定。

3、物業管理公司認為有關費用標準過低的,不得擅自提價,一方面可與管委會協商一致後提價,一方面可提請物價部門根據有關費用的變化情況調整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