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認購金法律規定能不能退

支付認購金後不想買房時是能退還的,認購金是在看房時對房子表示滿意,“認購”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此時需支付“認購金”來體現,在購房者支付了“認購金”後,擁有房產的優先購買權,並可在價格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因此認購金並非是最終確定的定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認購金沒有法律效應。

買房認購金法律規定能不能退

一、定金

定金又稱為保證金,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定金的款項是退還不了的。定金交納的數額不應超過主合同標的額度的20%,也就是説,當對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時,你可以直接提出異議,當場回絕。

提醒:定金不能退

01.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02.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回收。

03.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04.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訂金

訂金又稱預付款。初步達成協議後,雙方進一步協商簽訂臨時認購協議,買房支付訂金即取得在此期間的優先購買權。與“定金”不同的是訂金可退。

認購協議簽訂前需要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總價款、交房期限。在合同還未得以履行的情況下,不論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收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還。

提醒:訂金可以退

01.訂金不受法律保護,定金受法律保護。

02.訂金違約返還為單倍返還.,定金違約返還則應雙倍返還。

三、誠意金

誠意金又稱為意向金。在中介與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多有體現,購房者繳納小額金額,屬於當事人自發行為,誠意金繳納後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誠意金應該交付的金額,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提醒:法律上並無誠意金一説

購房者在繳納誠意金時,應該要特別注意書面協議的表述及收據公章是否完好,並對於無預售證樓盤提前收取誠意金給予警惕。如果樓盤存在一直無法取得預售證或者爛尾的風險,房企資金鍊斷裂,可能會遇到錢無法退回的尷尬境地。

四、認購金

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需要通過繳納的“認購金”來體現。繳納認購金後,購房者便獲得了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且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時,購房者才可以以“優先選擇”的順序來選房。

提醒:認購金無法律效應

房地產商的提前認薦優惠大多都看上去很美,實際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風險,比如延期開盤、抬高房價、無法監管等,所以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