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古代怎麼稱呼

印章古代怎麼稱呼

印章,用作印於文件上表示鑑定或簽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上,不沾顏料、印上平面後會呈現凹凸的稱為鋼印,有些是印於蠟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蠟印。製作材質有 金屬、木頭、石頭、玉石等。

秦以前,無論官、私印都稱“璽”,秦統一六國後,規定皇帝的印獨稱“璽”,臣民只稱“印”。漢代也有諸侯王、王太后稱為“璽”的。唐武則天時因覺得“璽”與“死”近音,遂改稱為“寶”。唐至清沿舊制而“璽”“寶”並用。漢將軍印稱“章”。之後,印章根據歷代人民的習慣有:“印章”、“印信”、“記”、“朱記”、“合同”、“關防”、“圖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種稱呼。

先秦及秦漢的印章多用作封發對象、簡牘之用,把印蓋於封泥之上,以防私拆,並作信驗。而官印又象徵權力。後筒簡牘易為紙帛,封泥之用漸廢。印章用硃色鈐蓋,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於書畫題識,遂成為我國特有的藝術品之一。古代多用銅、銀、金、玉、琉璃等為印材,後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後盛行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