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税改革試點城市有哪些

房產税改革試點城市有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天津、蘇州、廈門、杭州、南京、福州等。上海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税率暫定0.6%;重慶徵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户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税率為0.5%-1.2%。

房產税改革試點城市有哪些

1、上海和重慶的房地產税於2011年1月28日正式試點徵收,距今已有7年。目前,房地產税立法的準備工作由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研究。2018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已將房地產税法納入預備項目,是立法項目的第一類。房地產統一登記實施後,房地產税立法工作已提上日程。

2、需要強調的是,房地產税不會立即開始徵收,必須通過一系列立法程序。力爭在2019年完成所有立法程序,在2020年完成實施税法原則的改革任務。2018年是房地產税立法的合適時機。因為目前房地產市場的一個關鍵變化是,與過去兩三年相比,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庫存明顯下降。

1、從房價計算來徵税:一般是將原來房子的產值減去10%到30%後,再按照一定的比例來進行徵收房產税。

2、從房產租金來徵税:一般就是房產出租的情況,徵收房產税的話,就是將房產價值減除10%到30%來徵收房產税。

3、房產税繳納税費的計算:以房子原來的產權價值來計算的話,一般就是房產税的繳納費用,是房子原來產值減除10%或者是30%之後,按照1.2%的比例來徵收。如果是以房子的租金來計算的話,那麼房產税應該繳納的費用就是房子租金的收入,按照12%的比例標準來徵收。

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

税收特點

1、房產税屬於財產税中的個別財產税,其徵税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税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税餘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徵,而應按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税〔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餘值繳納房產税,税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