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70年到期後房子怎麼處理

房產70年到期後房子是可以申請續期的。根據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限屆滿,可以自動續期。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從上面可以看出,當房子到期時,它可以更新。房屋使用權必須由個人所有,但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

房產70年到期後房子怎麼處理

1、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

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出讓手續,簽訂合同,向國家繳納。屆時,國家、小區業主集體和業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最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這筆土地使用金具體數額多少,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繳納,法律是否允許強行該業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確規定。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這是一種最簡單的辦法,國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築物,對房屋所有者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房主可用這筆補償在其他地方重新購屋居住。當然,這筆一次性的補償必須達到房主購置新房的標準,最好根據當前房屋位置、面積、户型以對應的市場價格補償。

3、國家收回土地,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由於我國的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沒有期限的。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具體的解決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並給予房主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