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尚書哪個實權最大

六部尚書中吏部尚書權力最大,清廷六部分別是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户部和工部,每個部門都有兩名尚書,職位等級都是從一品,表面看他們都是各司其職,各謀其位,實際上六部尚書也有高低之分,而吏部尚書居首,工部尚書居末。六部尚書的權力大小跟掌管的事務是分不開關係的,吏部有官員考核權和擬定權,承擔的主要事務跟官員的仕途有莫大的關係,而且在科舉考試裏,吏部尚書可擔任主考官。

六部尚書哪個實權最大

各部職責:工部: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

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

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

刑部: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户部諸司同。

户部:户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户籍、賦税、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

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它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

吏部: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

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

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

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

禮部: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

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

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兵部:明職掌全國軍衞、武官選授。

清職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

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

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核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並管理土司。

車駕清吏司,掌全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敍功、核過、撫卹、軍旅之簡閲、考察、巡防等事,並管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全國之兵籍、軍器並武科考試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