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國小教師資格證的考試科目是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

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國小、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國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麪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

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第2張

教師資格證只是從業證書,只要你能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筆試),接着申請自己想要教的科目的面試,並且取得普通話合格證書通過後,仍需要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後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專業資格證書。

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第3張

一般面試時間約20分鐘。面試分為結構化、試講以及答辯三部分。面試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面試要求:不攜帶任何資料,即問即答,談話式交流。儀表端莊,服飾得體,行為大方,氣質文雅,師德良好。使用普通話,語言清晰、流暢、準確、完整,有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