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出自哪裏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出自西漢時期劉安的《淮南子·氾論訓》。《淮南子·氾論訓》又名《淮南鴻烈》,是西漢皇族淮南王劉安及其門客集體編寫的一部哲學著作,屬於雜家作品。《戰國策》和《史記》在評論趙武靈王“胡服騎射”時,都用到了這句話。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出自哪裏

《準南子氾論訓》原文節選

魯昭公有慈母而愛之。死為之練冠,故有慈母之服。陽侯殺蓼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未世之事,善則著之;是故禮樂末始有常也。故聖人制禮樂,而不制於禮樂。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今行為上。

白話譯文

魯昭公有位奶媽,昭公十分敬愛她,奶媽去世以後,昭公破例為她守孝,所以就有了為奶媽守孝的禮節。陽陵國侯殺死了蓼侯,並搶走了他的夫人,所以從此以後舉行大饗祭典時度除了由夫人執豆的禮儀。由此看來,先王的制度,不適宜的就廢除它。

而近代的處事方法,如果是好的,就加以繼承發揚。所以是禮樂從來就不是一成不變的。禮樂是聖人制定的,並不是聖人受禮樂限制的;治理國家雖有常規,但必須以便利民眾為根本;政令教化雖有常法,但必須以切實有效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