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房屋交付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1、房屋竣工經過驗收後,驗收結果為合格;

2、符合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

3、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房屋交付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第一步 接收入住通知書

通常,開發商約定的交房時限為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購房者要安排好時間。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時間、交納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等。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查收,不要錯過收樓日期。

第二步 查看資料 確保房屋符合交付條件

1.《竣工驗收備案表》(蓋章原件)。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收房環節中最應該留心的文件。該表是建設部為規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

《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項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購房者有權拒收。

2.《住宅使用説明書》(蓋章原件可帶走)。

《住宅使用説明書》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説明和提出注意事項。

3.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蓋章原件可帶走)。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範圍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細審查其中的具體各款,特別注意保修期限。

4.面積實測表/測繪單位實測面積明細(可為複印件但要有蓋章)。

5.管線分佈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工程竣工圖紙或設計單位施工圖(可帶走)。

6.《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

7.《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第三步 房屋檢驗

購房者一定要先驗後收,驗收房屋之前決不可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鑰匙交了就算房屋已交付使用。如果拿了鑰匙之後才驗房,就算出現了問題,開發商只用承擔房屋質量包修責任。

1.檢測房屋面積

購房者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核對其與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範圍有多大;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檢驗房屋質量:

購房者在檢驗房屋質量時,具體要查看房屋本身的質量,還要查看景觀綠化、小區配套、設施標準等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另外還需檢查裝修質量是否符合標準或約定。

第四步 簽署《房屋驗收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約定條件的,便可以和開發商簽訂《房屋驗收交接書》。

如果購房者還存有疑問,或者有不滿意的地方,則應如實在《房屋驗收交接書》中記錄下來,作為書面依據。如果《房屋驗收交接書》中沒有預留相關表格可供填寫,則購房者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