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滯納金是什麼

契税滯納金指的是超過契税繳納期限之後,除了正常繳納契税之外還需要繳納滯納金,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契税滯納金的計算:契税滯納金=應納契税金額*萬分之五*滯納天數。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契税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與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徵:

(1)徵收契税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徵税,契税徵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因此,契税又帶有規費性質,這是契税不同於其他税收的主要特點。

(2)納税人是產權承受人。當發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變動的價值,對產權承受人可徵一次性契税。

契税滯納金是什麼

交房時。一般契税的順序是購房-交首付-辦理貸款-貸款審批-審批合格-進入交房流程。

一般情況下貸款批下來之後,開發商打會電話讓用户去交房,契税什麼時候交,一般都在這個時候,如果不是個人購房,還需要交印花税。

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備案日期(一般為合同第15頁的日期)後90日內交納,過期要收日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而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按照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